他那凛冽的样子,我还从来没有见过。
印象中,迟归来一直是斯文儒雅的。
想起我们刚遇见认出对方的那刻惊喜,我特别不好意思。
好好的一顿饭,好不容易他乡遇故知,原本开开心心的,没曾想会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,被林旭妈给弄成这样。
我特别愧疚。
不想这么沉重和窒息,思忖一下,我决定转移话题。
“迟哥,你这次不只是来这里旅游观览的吧?你是惜时如金的人,没有特别的事情,估计不会到这样的十八线小城来?”
他玩味的看我一眼:“你猜。”
我摇摇头。
他就狡黠的看我一眼:“嗯,被你说对了。我来这里不只是旅游观览,的确有其他的事情。”
说到这里,他停顿一下,才说:“这里勘探出有煤矿,很大的煤矿,我想来投资。听说你在这个小城生活,也想顺便看看你。没想到,真是心想事成,我还没有联系你,就和你不期而遇。”
他的嘴唇勾起了一抹弧度,那双好看的桃花眼特别深邃。
一下子,我的三观就被他的五官带走了。
我承认自己不敌帅哥的魅力,真的有点花痴。
不然,当年也不会被林旭“空手套白狼”了!
少女时代,他可是我们众多女孩爱慕的“偶像”,连他妹妹迟蕾都说,自己以后长大要嫁给一个长的像他哥那么好看的老公。
我没想到,这样一个“少女杀手”还能记住当初是豆芽菜的我,不由有点惊喜的笑了。
也许,被人惦记是特别美好的事情吧,还是这样屈指可数亮瞎眼的帅哥。
被林旭妈弄的乱糟糟的心情一下子就春风拂面起来。
我们又说了一会儿话,带着两个孩子在农家乐生态园里到处转了一圈,回忆一些曾经有趣的共同经历,说一些大家都熟悉的人和事,才依依惜别。
临走时,迟归来存了我的微信和电话号码,说以后常联系,还特别强调,如果我有什么搞不定的事情,就立刻告知他,他会像以前那样帮我。
那刻,我不由想起了曾经的一个最恐怖的经历。
一个晚上,爸妈因为我和林旭的事情吵架,我哭着跑了出去,沿着街头的小巷跑。
结果,没注意,跑到了一个平时人迹罕至的特别宅的胡同里。
我怎么也没有想到,几个混混在胡同里。
他们一见我,立刻围攻了上来。
为首的大概二十一二岁,直接拽住我,说让我给他当“压寨夫人”。
我吓的惊叫,对他拳打脚踢,可是,敌众我寡,很快,我就被那几个混混困住了。
我吓的尖叫。
几个混混得意的说,我就是叫破天也无济于事,要想离开那里,就得同意给他们当“压寨夫人”。
我见他们人多势众,我那点三脚猫的“跆拳道”功夫不足以制敌,只好想个缓兵之计。
思来想去,我借口自己尿急,要先方便,求饶他们。
几个混混见我求饶,允许我在巷子深处的一个很窄小的卫生间入厕。
那厕所很小,只能躬身一人。
他们在门口把守着。